企信微管家用户协议

欢迎企业使用浪驰软件企信微管家云服务平台!

为使用浪驰软件企信微管家平台服务,企业用户应当阅读并遵守《企信微管家用户协议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是企业用户使用浪驰软件企信微管家云服务平台所签订的协议,”浪驰软件“是指广州市浪驰软件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的分支机构。“企业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企信微管家平台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单位。请企业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以下内容中加粗形式的内容为重要内容,提醒企业注意。

除非企业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企业用户无权使用企信微管家平台相关服务。企业注册企信微管家平台帐号有登录等行为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以下协议的约束。

一、合作原则

1、 企业用户使用浪驰软件的企信微管家进行成员管理、信息发送管理等合法的应用服务。浪驰软件作为企信微管家的开发运营商,向企业用户提供稳定技术支持和优质售后服务。

2、 产品使用权。浪驰软件授予企业用户企信微管家产品使用权,并保证所授权许可的企信微管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用户未经浪驰软件书面同意,不得将浪驰软件授予的产品使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其他商业用途。

3、 产品知识产权。浪驰软件拥有企信微管家的合法知识产权,除非在此明确许可或授予,本协议并不涉及任何技术转让,在浪驰软件产品技术里所包含和涉及所有权利、产权和利益属于浪驰软件独自所有,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及条约的保护。

4、 保密条款。企业用户和浪驰软件双方承诺均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属于双方的合作方式、技术、商业信息等机密,除所有权方声明许可或为实现本协议目的(依法律规定)外,不得披露或使用。否则,违约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用户的权力和义务

1、 企业用户的企信微管家登录账号注册成功后,若平台管理员变更应及时更改管理员授权手机号码,以免影响企信微管家平台管理操作。由于企业用户自身帐户安全管理或登录授权设备管理不当而导致第三方恶意盗用带来的损失和责任与浪驰软件无关。

2、 企业用户只允许向已授权同意接收其信息的对象推送信息,不得向未授权同意接收的对象发送商业性信息。企业用户发送的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因信息传播行业是国家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用户不得发送行业管理部门或电信运营商在特定环境下明确限制发送的信息类型和内容。如因企业用户发送违法违规信息而导致电信运营商或行业监管部门实施的不限于关停端口、罚款等处罚,责任由企业用户自行承担。

3、 企业用户需要配合浪驰软件提供申请微信和短信端口的相应资质及材料,详细材料说明见协议附录。浪驰软件不得将企业用户提供的材料用于实现合同以外的商业目的,否则企业用户有权保留对浪驰软件追责的权利。

4、 企业用户在使用企信微管家过程中,遇到平台操作异常问题,应及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和硬件运行环境,并与浪驰软件取得联系,便于浪驰软件快速作出问题诊断。

三、浪驰软件的权力和义务

1、 浪驰软件为企业用户提供企信微管家售后服务方式包括不限于400服务热线、在线服务支持、远程技术协助、微信服务、短信息服务等。

2、 浪驰软件对企业用户在企信微管家云平台上存储的数据负有安全及保密责任,浪驰软件无权对企业用户的数据进行任何与本协议无关的处置与使用,未经企业用户书面允许,浪驰软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

3、 浪驰软件有责任对企信微管家的系统运行例行检查维护,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4、 若因腾讯微信端口功能限制或运行异常、电信运营商短信端口管制、电信运营商网络问题等与浪驰软件无关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企信微管家的正常使用,责任与浪驰软件无关。

5、 浪驰软件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法令过滤或者拒绝发送不符合规定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若企业用户违反本协议中提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恶意发送违规信息,或因企业用户使用管理不当导致严重后果的,浪驰软件有权停止企业用户的企信微管家平台账户,并有权对企业用户提起诉讼。

四、服务费用

1、 浪驰软件保留企信微管家平台的任何功能或服务后续收费的权利。浪驰软件有权提前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通知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若企业用户继续使用则需按浪驰软件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2、 浪驰软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调整费用标准及收费方式,并提前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通知企业用户,而无需向企业用户特别通知或获得企业用户的事先同意,如企业用户不同意收费应当立即停止服务的使用,否则使用则视为企业用户已同意并应当缴纳费用。

五、其它

1、 企业用户登录企信微管家平台帐号即视为企业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若企业用户超过6个月未登录企信微管家平台帐号,浪驰软件自动停用企业用户的企信微管家帐户并对帐户数据清空,且协议自动解除,协议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 浪驰软件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企业用户可以在最新企信微管家平台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企业用户继续使用企信微管家平台服务,即视为企业用户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企业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企信微管家平台服务。

3、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4、 若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限制性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因素致使履行协议成为不可能,则协议自动解除,协议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 若企业用户和浪驰软件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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